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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环境保护局审查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三元村大沱组建筑用石灰岩矿项目)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7/12 【字体:

重庆市武隆区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87122018718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wlhb.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lhb77820833@163.com,传真:77820833。通讯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巷口镇建设东路2号南城中央广场负三楼,邮编:408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三元村大沱组建筑用石灰岩矿项目

武隆区鸭江镇三元村

重庆巨发盛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三元村本项目矿权范围由5个拐点圈闭,总矿区面积0.117km2,设计开采深度标高为+950m~+840m,矿山开采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第三段灰岩矿,。矿山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服务年限12.3年。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部分。

(1)施工期

废气

施工扬尘:经预测,在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10~50m范围内。TSP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TSP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因此总体上,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影响较小。

施工机具尾气:施工机械尾气中污染物主要为NOx、非甲烷总烃等。本项目施工过程所使用机械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且由于施工区为农村地区,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预计施工机械尾气对项目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废水

生活污水:施工期工地内设置防渗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和菜地施肥,不外排。

施工废水:基础开挖、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中,不外排;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严禁污废水排入附近冲沟和地表水体。

场区雨水:在雨季,雨水对施工场地的冲刷,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同时产生一定的污染,主要污染物为SS。针对场地的冲刷雨水,施工单位应在矿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拦截场地外雨水,并设置简易沉砂池,对冲刷雨水进行简单沉淀后,排入附近雨水沟;在降水来临前,用防雨布遮盖散装建筑材料,避免受到雨水的冲刷。

噪声

项目矿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因此,项目施工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

土石方:剥离表土将运至排土场分区堆放,后期回填采空区。

生活垃圾:项目须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建筑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将统一运至政府部门指定渣场消纳处置。

(2)运营期

①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矿山开采钻孔、爆破、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以及开采区产生的风力扬尘和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经预测,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措施后,其无组织、有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未超过10%,且无组织、有组织排放TSP的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标准,表明项目排放的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经预测,在叠加开采区面源和工业场地点源排放粉尘的贡献值后,矿区附近各敏感点处的粉尘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由此表明,在采取相应的粉尘治理措施后,预计矿区的开采和矿石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较大影响。

本项目在厨房内设置集气罩和烟道,集气罩将厨房油烟吸收后送至油烟净化系统(处理效率要求大于60%)处理后通过排烟烟道从楼顶排入大气自然扩散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饮食业单位处理效率要求及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废水

生产废水:本项目工业广场的出口处设置一座洗车平台和配套简易隔油沉淀池,对进出矿区的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废水进入简易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在办公楼1层设置卫生间,于生活区北侧约5m处设置防渗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后,用于附近旱地和林地的施肥,不外排(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再汇入化粪池),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初期雨水

拟建项目在工业广场北侧约60m处和矿区东北角地势低处各设置一个雨水沉砂池,其中:工业广场北侧约60m处雨水沉砂池储存矿区部分初期雨水及工业广场、排土场初期雨水,后期雨水通过截水沟导出导出场区。项目场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沉砂池沉淀后用于场区道路洒水降尘;矿区东北角地势低处雨水沉砂池储存矿区部分初期雨水,后期雨水通过截水沟导出导出矿区。项目矿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沉砂池沉淀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工业场地噪声源昼间在四侧厂界处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经调查,项目矿区、工业广场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且项目处于低山地区,有山坡和林地阻隔。由此,项目运营期生产活动机械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④固废

矿山剥离物:拟建项目采区矿山剥离物将运至外排土场临时堆存。项目排土场内采用分区堆存,将开采产生的废渣和剥离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分开堆放,禁止混合堆存。在开采结束后,对矿坑进行分层回填,首先将废渣回填至矿坑底部,再将耕作层土壤铺设在顶部,从而便于回填区的植被恢复。

除尘器灰渣:项目运营期定期对除尘器定期清理,灰渣掺入石粉作为产品外卖,不外排。

废矿物油、沾染油污的废包装材料和含油抹布及手套:运营期间废矿物油、沾染油污的废包装材料经含油固废收集桶进行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含油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在矿区和办公生活区内进行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沉淀池废渣:沉砂池少量的废渣,定期清掏干化后运至排土场分区堆放

 

采用网络公示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并进行了报告书全本公示。收回调查问卷30份,其中赞成项目建设30份。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周边群众的支持,被调查公众都支持本项目建设。

公众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对公众提出的的意见予以采纳,承诺认真做好环保工作,积极与周边民众沟通,定期公开环保措施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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